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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商品房去库存又有新措施啦!将鼓励房企分期分批领取预售证

发表于2016-05-17

今年初,省政府发布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汕头被划分为“商品房库存规模较大、需求较旺盛城市”,3年内需要去库存40万平方米。近日,市房管局出台《关于推进房地产去库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我市推进房地产去库存问题出台相关措施。

 

近年来,受国家鼓励住房消费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一系列利好政策刺激,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房地产销售面积不断增加。库存主要分布在城区和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按照《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要求,我市要在2018年底,在全部消化2016至2018年供应溢出的基础上,再化解40万平方米,去库存任务艰巨。

 

该通知从调节房地产开发节奏、减少商品房增量着手,鼓励开发企业按营销计划分期分批领取预售证,要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部门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业务时,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项目营销计划,分析项目市场情况,并制定切实措施,为开发企业一次性报送资料,分期分次领取预售证提供便利。

 

同时,市房管局对现有滞销房产提出“再次销售”,通知要求:商品房项目配套的具有独立产权车位、车库的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套数的,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1年后车位、车库仍有空余的,在相关条件公示三十日后,可组织再次公开发售,对再次发售期限内仍未出售的车位,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在公示期届满一年内,每户可增加购买一个车位、车库。此外,待售商品房撤销抵押、不再自用或出租的,可再进行商品房销售。

 

发表于2016-05-17
百万房产哟,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我市商品房去库存又有新措施啦!将鼓励房企分期分批领取预售证”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5-17

这个对汕头有影响咩?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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