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被列为广东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178号),经有关各方申报和专家、省直部门联合评审,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珠海、潮州市列为省新型城镇化地级市综合试点,将汕头市濠江区等5个县(市、区)列为省新型城镇化县(市、区)综合试点,将中山市小榄镇等10个镇列为省新型城镇化镇综合试点,将云浮市“一张蓝图”工程等20个项目列为省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
试点名单公布如下:
一、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地级市(2个)
珠海市、潮州市。
二、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县(市、区)(5个)
广州市番禺区、汕头市濠江区、韶关市南雄市、茂名市高州市、云浮市罗定市。
三、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镇(10个)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东莞市清溪镇、中山市小榄镇、江门市赤坎镇、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云浮市郁南县平台镇。
四、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专项试点项目(20个)
(一)“一张蓝图”工程(1个)
云浮市“一张蓝图”工程。
(二)产城融合项目(2个)
汕尾市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产城融合项目、茂名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三)城市更新项目(1个)
江门市白石甘化片区改造项目。
(四)绿色建设项目(2个)
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绿色建设项目、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绿色建设项目。
(五)美丽小镇项目(3个)
梅州市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汕尾市海丰县大湖镇。
(六)“骑楼”城市项目(2个)
江门市长堤历史风貌区保护与活化项目、清远市连州市中山南“骑楼”街项目。
(七)智慧城乡项目(3个)
河源市江东新区智慧城乡项目、东莞市沙田镇智慧城乡项目、茂名市高地智慧城。
(八)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项目(2个)
东莞市寮步镇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项目、江门市地下管网项目。
(九)记忆岭南项目(2个)
东莞市茶山镇记忆岭南项目、茂名市信宜市镇隆镇八坊村记忆岭南项目。
(十)公园体系项目(2个)
韶关市公园体系项目、中山市公园体系项目。
广东省住建厅指出,各试点地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科学有序的原则予以推进。要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项目应当纳入当地新型城镇化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规划及其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组织统筹、用地和资金安排、规划落实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汕头市濠江区被列为广东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178号),经有关各方申报和专家、省直部门联合评审,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珠海、潮州市列为省新型城镇化地级市综合试点,将汕头市濠江区等5个县(市、区)列为省新型城镇化县(市、区)综合试点,将中山市小榄镇等10个镇列为省新型城镇化镇综合试点,将云浮市“一张蓝图”工程等20个项目列为省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
试点名单公布如下:
一、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地级市(2个)
珠海市、潮州市。
二、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县(市、区)(5个)
广州市番禺区、汕头市濠江区、韶关市南雄市、茂名市高州市、云浮市罗定市。
三、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试点镇(10个)
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东莞市清溪镇、中山市小榄镇、江门市赤坎镇、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云浮市郁南县平台镇。
四、广东省新型城镇化“2511”专项试点项目(20个)
(一)“一张蓝图”工程(1个)
云浮市“一张蓝图”工程。
(二)产城融合项目(2个)
汕尾市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产城融合项目、茂名高新区产城融合项目。
(三)城市更新项目(1个)
江门市白石甘化片区改造项目。
(四)绿色建设项目(2个)
东莞市松山湖(生态园)绿色建设项目、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绿色建设项目。
(五)美丽小镇项目(3个)
梅州市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汕尾市海丰县大湖镇。
(六)“骑楼”城市项目(2个)
江门市长堤历史风貌区保护与活化项目、清远市连州市中山南“骑楼”街项目。
(七)智慧城乡项目(3个)
河源市江东新区智慧城乡项目、东莞市沙田镇智慧城乡项目、茂名市高地智慧城。
(八)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项目(2个)
东莞市寮步镇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项目、江门市地下管网项目。
(九)记忆岭南项目(2个)
东莞市茶山镇记忆岭南项目、茂名市信宜市镇隆镇八坊村记忆岭南项目。
(十)公园体系项目(2个)
韶关市公园体系项目、中山市公园体系项目。
广东省住建厅指出,各试点地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科学有序的原则予以推进。要健全试点工作机制,勇于创新,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项目应当纳入当地新型城镇化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乡规划及其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组织统筹、用地和资金安排、规划落实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